2009年3月26日 星期四

失竊的孩子

失竊的孩子
作者:凱斯.唐納修
原文作者:Keith Donohue
譯者:朋萱、朱孟勳
出版社:遠流
出版日期:2007年05月01日
失竊的孩子
故事從一個八歲男孩生氣離家出走開始
我的淇淇現在九歲
看著看著 我不禁跟著害怕
如果有一天 我的孩子也成為調換兒呢?
亨利 戴的父親 為何自殺
因為他發現 亨利 不再是亨利 而無法接受事實嗎
亨利的媽媽 一直到某一天才說 亨利自從離家出走回來後
原本活潑的孩子就變成了一個沉悶的老頭
是不是媽媽也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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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top
如果有人偷走你的人生,你要怎麼辦?
  男孩亨利?戴 在七歲時負氣離家出走,被蟄居森林中的妖精綁架。
假扮他的妖精隨著協助尋人的消防隊員回家,從此展開新生活。
他必須適應新父母,隱藏自己的真實身份,
還得不時捏塑身體跟上歲月的腳步,因為妖精永遠不會長大。
  而那個被妖精抓走的男孩呢?
他歷經溺斃而後救活的儀式,重生為妖精,從此告別文明,
甚至連書寫和原本的語言都不再熟悉。
妖精喚他作「A一袋」,
這群「野孩子」徜徉於森林裡,仰望夜空星子,
與群獸嬉戲,然而文明的腳步不斷逼近,很快就要危及妖精的林中家園……
  故事以妖精和男孩的觀點交互進行,
他們的生命幾度交會,但都擦身而過。
當假亨利的罪惡感達到極限,瀕臨崩潰邊緣,他該如何得到救贖?
書中主角是一種叫做大哥布林(Hobgoblin)的妖精,他們會把人類小孩跟自己調換,
被帶走的小孩經由儀式成為妖精的一份子,
代替他人類身份的妖精則稱為「調換兒(changeling)」。
妖精在人類家園邊緣的森林深處過著不會老去的枯\燥呆板人生,
他們當中當大哥布林最久的妖精可以成為下一個調換兒,
被調換的小孩的身份模樣與人生都被妖精取代,而被擄走的小孩成為最菜鳥的大哥布林,
至少要一百多年的時間才能輪到自己去取代另一個可憐小孩回到人類的生活當中。
本書內容著重於兩個主角的內心掙扎,
當了妖精百餘年的德國後裔小孩去取代主角「亨利.戴」的人生,
而那位可憐的小孩卻到了森林變成妖精「A一袋」,
書中兩線並行的人生,雖相互調換,卻從來也沒放掉遺失的那個自己,
A一袋用文字記錄時間,努力地保持記憶,
而在人類生活的假「亨利.戴」卻一直無法自我救贖,
直到他去尋找百餘年前他被偷走的真正的自己身份,
以及偷走他德裔音樂神童身份的大哥布林之悲慘餘生。
隨著時間推移、情勢變化,兩條原本似乎獨立的平行線,重重疊疊後交錯鋪陳。
在這過程中,作者唐納修利用敘事方式和時空的技巧安排,
進而討論兩大命題:大人與小孩、真實與虛幻。
用一句中文來’形容作者鋪成的故事—輪迴的宿命。
我喜歡這本建立在真實世界的奇幻神話(或童話),
比起哈利波特這類的當紅奇幻文學,雖然沒有奇幻冒險的遭遇,
但是這本書有著貼近我們的時代感,有股讓人一口氣非看完不可的魅力,
以及許\多讓人晞吁不已盪氣迴腸的感受,
這本書可以讓人深思、啜泣、深究的地方很多,奪走其他孩子人生的調換兒是惡魔嗎?
其實他們的人生也曾經被其他調換兒所奪走;
奪走其他人的人生之後,就能獲得幸福嗎?
一輩子活在謊言底下,無法做自己,帶著一頂面具而活著,會快樂嗎?
沒有人了解,清楚自己真實的過去,接納真正的自己,可以遠離孤獨嗎?
自己的過去與人生,真的可以這麼輕易遺忘跟捨棄嗎?
妖精所生存的森林也因為人類的開發而無法再讓妖精快樂的生活,
是否人類自己造的苦果最後就是這些妖精們要去承擔呢?
這些妖精背負著人類的原罪,而偷竊別人人生的人也陷入冤冤相報的惡循環;
書中的妖精都是在幼童時就被擄來妖精世界,
花了上百年去回憶與學習僅有的五六年人類生活的片斷,
讀到這些讓身為人父的我不免如心有刀割。
尤其最後幾個妖精卻不再選擇這種殘酷的輪迴,
有人選擇犧牲(伊格爾),
有人選擇放棄(琪薇與波碼),
有人死於天災,
有人找到自己的路(小黑斑),
(小黑斑是妖精中唯一沒有人類姓名的,卻是第一個跳脫人與妖精間無奈宿命之小智者)、
有人得到了救贖選擇了原諒…..。
妖精凱雪莉說了:「看著那個世界的人們成長、談戀愛、生小孩、變老,生命週期不斷重複繼續,不像我們的,殘酷、沒有盡頭。人類不斷變化的生命實在讓我們著迷。…..我們經常有很長一段時間什麼也不做,只是任由時間流逝。」
到底我們是人類過著妖精生活呢!
還是我們是妖精卻進入人類世界呢?
莊子的「夢蝶」似乎可以釐清你我對生命的混淆感,亦或是更加無所適從呢?
而當林間妖精死傷四散,
「A一袋」會選擇原諒,
還是毀掉那個偷走他一生的妖精?

1 則留言:

AL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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